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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通关单是什么?怎么填写?

fochier分类:营销来源:贸管家

外贸出口通关单是指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放行的法律文书。它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

外贸出口通关单的填写要求非常严格,必须真实、准确、齐全,要做到单证相符和单货相符。单证相符是指报关单与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符;单货相符是指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相符。如果发现有差错或变更,必须及时向海关申请更正或更改。

外贸出口通关单的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预录入编号: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海关编号: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由9位数码组成。

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出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日期。

经营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如空运、海运、陆运等。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提运单号:指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管理和统计分析时所采用的分类方式,如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

征免性质:指海关对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如免税、减税等。

许可证号:应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成交方式:指合同中规定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商品并收取价款时所遵循的国际惯例条款,如CIF、FOB、FCA等。

运费:指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保费:指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用或另行购买保险费用时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所需支付保险费用。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杂费: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合同协议号:应填报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件数:应填报有外包装的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包装种类:应按海关规定《包装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包装种类代码。

毛重(千克):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及其包装材料在空气中称得重量之总和(以千克为单位)。

净重(千克):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商品本身重量之总和(以千克为单位)。

成交总价:应按合同约定填写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商品成交总价,并按海关规定《币制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币制代码。成交总价为零或不适用时,在本栏目划“X”表示。

主要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按照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分别填写,并按照商品编码顺序排列。商品名称应简明扼要地反映商品本身特征;规格型号应反映商品技术特性或品级品质等内容。如有必要,还可补充说明商品材料、成分、用途等信息。

商品编码/行邮税号/完税价格/数量及计量单位/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数量/法定第二计量单位数量/原产国(地区)/最惠国(地区)/目标国(地区)/征减免税方式/备案序号/备注:

这些栏目是对每一项商品进行详细说明和核算。商品编码是按照《进出口税则》确定并填写;行邮税号是按照《进境行邮物品进境税收管理办法》确定并填写;完税价格是按照《进出境商品完税价格核定办法》确定并填写;数量及计量单位是按照《进出境商品计量单位代码表》确定并填写;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数量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数量是按照《进出境商品法定计量单位表》确定并填写;原产国(地区)、最惠国(地区)、目标国(地区)是按照《进出境商品原产地管理办法》确定并填写;征减免税方式是按照海关规定《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确定并填报相应征减税方式名称及代码。征减免税方式分为照章征税、折半征税、全免、特案减免、随征免性质、保证金、保证函、折半补税及出口全额退税九种,各种方式分别用不同的代码标定。

税款计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附录确定的法定税率或实施的协定税率、最惠国税率或普通税率,以及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出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金额。

代理单位:指代理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应填报代理单位名称及代理单位编码。

申报单位:指向海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的单位,应填报申报单位名称及申报单位编码。

备注:应填写有关出口货物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货物是否属于加工贸易核销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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