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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内容

fochier分类:问答来源:贸管家

为促进中国内地与澳门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2003年10月29日,中国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 自此之后,2004年、2005年、2006、2007年、2008年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四》《补充协议五》。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主要框架包括三大方面(如图所示):一是货物贸易;二是服务贸易;三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在货物贸易方面,根据两地货物贸易和海关监管的实际,内地对澳门原产地的货物,分两批实行零关税。

图-《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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